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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Frisbee(飛盤)
來英國之前,從不覺得飛盤還可以作為團體競賽。
用google搜尋,才發現原來飛盤早已成為國際運動賽事的一部分,甚至還有世界飛盤總會,真是孤陋寡聞。
還記得落地的第一天,晚餐後的休閒活動,就是Frisbee。mentor把大家分為兩隊,人數均等。
比賽規則:A隊丟飛盤給B隊,萬一對方漏接,就必須離開原隊加入A隊。反之,若成界外,則必須加入B隊。
最後,看哪邊隊伍人比較多,則獲勝。


二、Cricket(板球)
板球,是由兩隊各11人進行對抗的一種比賽,起源於英國,很類似棒球。
比賽規則:一隊10個打者出局後結束,一天限打6小時,中間兩個午餐時間+下午茶時間,非常的英國。
所以比賽持續5天是常有之事。
有鑑於工商社會"時間就是金錢",以及為擠身奧運界(棒球打3小時,就被奧運碎嘴太耗時)
2003年推出了3小時就能打完的規則:Twenty20(一局只能投20個over),120球就結束。


上場體驗的心得是,揮棒依舊三振,可是印象中直接到一壘,在棒球規則中應該是出局~

但是,運動真的是很好的社外活動,原本不熟的大家,透過運動競賽,打破隔閡,自然地融為一體。
最好的破冰工具,運動是最直接且快速的方法。

三、Croquet(槌球)

(資料來源:中華民國槌球協會)

起源於法國,可組隊鬥志,在17世紀的法國貴族間大受歡迎。
18世紀傳入英國,是上流社會頗為流行的休閒活動,甚至成立了全英的槌球俱樂部。
直到19世紀,這項運動才傳入亞洲的日本北海道,民國70年在陳重光的引進下,正式傳入台灣。
規則很簡單,分為兩組人,球有兩色(紅、白),在四方形的草地上輪流上場擊球。
將球從起點向1門打出,通過1、2、3門,最後將球打到奪標柱,得分最多即獲勝。

我們應該是改良式,分成4組,每組3人,規則仍是將球依序通過球門,打到柱子即獲勝。
若打到對方的球,則又獲得另一次進攻的機會,且又可將對方的球驅離球門,一舉兩得。


我們是藍隊,輪到我上場時,出人意料,竟然一連闖兩關,
擊中對手的球,多獲得一次機會,然後又過球門,太不可思議了~
比賽過程雖然高潮迭起,緊張萬分,但是依舊相當溫和,很適合銀髮族或沒有運動細胞的人來體驗。

四、punting(划船):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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